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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离婚必看:这些材料缺一不可,提前准备少走弯路

发布时间:2025-06-27  浏览量:4 次

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,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,材料是否齐全、证据是否充分,直接影响案件走向。那么,起诉离婚究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四川承世弘合小编结合实务经验,梳理一份“材料清单”,助你高效应对。


一、身份与婚姻关系类:证明“你是谁”“你们曾结婚”

这是最基础的材料,用于向法院证明当事人身份及婚姻关系的合法性:

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:需提供本人身份证,若委托律师,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;

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:若结婚证遗失,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《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;

户口本(含户主页、本人页、配偶页):用于证明户籍信息及家庭成员关系;

离婚协议书(如有):若曾尝试协议离婚但未成功,可提交此前签署的协议,辅助说明争议焦点。


二、财产类:理清“共同财产”与“个人财产”

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核心争议点,需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、哪些是个人财产。需准备:

房产相关材料:房产证、购房合同、购房款支付凭证(如银行转账记录、契税发票);若房产为父母出资,需提供赠与协议或转账备注(证明“借款”或“赠与”性质);

车辆相关材料:行驶证、购车发票、车辆登记证书;若车辆有贷款,需提供贷款合同及还款记录;

存款与投资:双方银行账户流水(近1-2年)、股票/基金账户信息、保险单(需说明是否为共同财产);

其他财产:如公司股权(需提供公司章程、股东名册)、贵重物品(如金银首饰、收藏品)的购买凭证或照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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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子女抚养类:明确“孩子归谁”“怎么养”

若涉及子女抚养争议,需提供以下材料辅助法院判决:

子女出生证明/户口本:证明子女身份及年龄(不满2周岁的子女,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);

子女抚养意愿:若子女年满8周岁,需提交其书面意愿(法院需尊重真实意愿);

抚养能力证明:收入证明(工资单、纳税记录)、居住证明(房产证或租赁合同),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;

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:如对方有严重疾病、虐待子女记录、不良嗜好(赌博、酗酒)等,可提交医疗记录、报警记录、证人证言等。


四、感情破裂类:证明“婚姻已无法继续”

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条件是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”。需提供以下证据(根据具体原因选择):

分居证据:分居协议、租房合同、居委会证明(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);

家暴证据:报警记录、伤情鉴定、医院诊断书、施暴者悔过书或保证书;

出轨/与他人同居证据:亲密照片/视频、聊天记录(需保留原始载体)、开房记录(需合法调取);

其他感情破裂证据:如长期冷暴力的聊天记录、双方签署的《感情破裂确认书》等。


五、其他辅助材料:提升诉讼效率的“加分项”

调解记录:若曾通过社区、妇联等组织调解,可提交调解笔录,证明已尽力修复关系;

证人证言:亲友、邻居出具的书面证言(需注明证人身份及联系方式),辅助证明夫妻感情或财产情况;

录音/录像:合法取得的对话录音(如对方承认出轨、转移财产的录音),需保留原始载体(手机、录音笔)。


注意事项:材料真实,缺一不可

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,复印件需清晰完整;电子证据(如聊天记录、录音)需保留原始载体,避免剪辑或篡改;若部分材料无法自行获取(如对方银行流水),可申请法院调取或开具调查令。


结语

诉讼离婚的材料准备,本质是“用证据还原事实”。提前整理好各类材料,不仅能提高立案效率,更能为后续庭审争取主动权。若对材料要求不熟悉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,避免因遗漏或错误影响案件结果。毕竟,离婚不仅是法律程序,更是对过往关系的总结——理清材料,才能更好地走向新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