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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产权纠纷常见类型解析:哪些情况容易引发争议?

发布时间:2025-07-17  浏览量:5 次

房屋作为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,其产权问题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。产权纠纷一旦发生,不仅影响居住权益,更可能引发财产损失。那么,房屋产权纠纷究竟包括哪些常见类型?遇到此类问题又该如何应对?四川承世弘合小编结合法律规定与现实案例,梳理六大高频纠纷场景。


一、产权归属“罗生门”:谁才是真正的房主?

这是最常见的纠纷类型,核心争议是“房屋到底归谁所有”。典型场景包括:

借名买房:甲因限购政策借用乙的名义购房,约定“房产实际归甲”,但未签订书面协议。多年后乙否认借名事实,主张自己是产权人,甲可能面临“钱房两空”风险。

共有权争议: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,或夫妻婚后购房但未明确份额,离婚时一方可能主张“赠与”或“共同财产”,引发分割矛盾。

历史遗留问题:老房子因年代久远,原始建房凭证缺失(如宅基地审批文件丢失),多子女对“谁出资、谁建造”各执一词,难以界定产权。


二、共有权分割:“我的份额我说了算”?

共有房屋(如夫妻共有、家庭共有、合伙购房)的产权纠纷,多因“分割方式”或“收益分配”引发。例如:

共同共有的房屋(如婚后房产),一方擅自出售或抵押,其他共有人起诉“无权处分”;

按份共有的房屋(如三人各占1/3份额),部分共有人主张“优先购买权”,或拒绝配合办理过户;

家庭成员因拆迁分得多套房产,因“谁居住、谁补偿”无法达成一致,甚至大打出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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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善意取得争议:“买的是‘赃物’吗?”

若房屋被无权处分(如原房主已离婚但未分割房产,或存在抵押未解除),买方能否“善意取得”产权?这是实践中常见的法律争议点。例如:

张某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卖给李某,但该房产实际是张某与妻子的共同财产,妻子起诉确认合同无效;

李某若不知情(善意)、支付了合理对价(如市场价)并完成过户,则可能依据《民法典》第311条主张“善意取得”,合法获得产权;反之,若明知产权有瑕疵仍购买,则无法受保护。


四、继承与赠与“翻车”:口头承诺算数吗?

房产继承或赠与引发的纠纷,多因“意思表示不明确”或“未履行法定程序”。例如:

父母口头说“房子以后给你”,但未立遗嘱或办理赠与公证,其他子女以“法定继承”为由要求分割;

赠与合同签订后,赠与人因房价上涨反悔,以“未过户”为由主张撤销赠与(注:若房屋已过户,原则上不得随意撤销)。


五、行政登记争议:“房产证写错了怎么办?”

因登记机关失误(如登记姓名、面积、产权人信息错误)或历史原因(如老房产证未更新),导致产权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。例如:

王某的房产证写的是“王某”,但实际应为“王建国”(曾用名),因登记错误引发他人主张权利;

农村宅基地房因“一户多宅”或“面积超标”,被行政机关认定为“违建”并撤销产权登记,房主起诉维权。


六、租赁与产权冲突:“租客有权赶我走吗?”

“买卖不破租赁”是基本原则,但实践中常因“租赁关系真实性”或“租赁期限”引发纠纷。例如:

房主已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,但隐瞒了“房屋已出租且租期20年”的事实,买方入住后被租客以“租赁权优先”为由拒绝腾退;

租赁合同未备案或约定“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”,可能被认定为“恶意串通”,导致租赁合同无效。


结语:产权纠纷需“早预防、巧应对”

房屋产权纠纷的本质,是对“物权归属”“权利边界”的争议。无论是买房、卖房还是继承,关键是要留存好书面凭证(如购房合同、赠与协议、遗嘱),并及时办理产权登记。若已陷入纠纷,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,通过协商、调解或诉讼明确权利,避免因拖延扩大损失。毕竟,房子是“不动产”,但产权纠纷的解决容不得“拖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