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破裂时,诉讼离婚是许多人无奈却必要的选择。不同于协议离婚的“好聚好散”,诉讼离婚需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情感、财产、子女等多重问题。其流程看似复杂,实则有明确的步骤与规则。四川承世弘合小编结合《民法典》及司法实践,梳理诉讼离婚的核心流程,助您理清思路。
一、起诉:准备材料,启动程序
诉讼离婚的第一步是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。原告需准备:
身份材料:本人身份证、结婚证(若丢失需到民政局开具证明);
起诉状:需写明原被告信息、诉讼请求(如离婚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)、事实与理由(感情破裂的证据与依据);
证据材料:证明感情破裂的材料(如家暴报警记录、分居证明、出轨证据等)、子女出生证明、财产权属证明(房产证、存款单等)。
管辖法院:一般为被告住所地(户籍所在地)法院;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。
二、受理与审查:法院“把关”立案
法院收到材料后,会在7日内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:
符合条件的,出具《受理案件通知书》并通知缴费;
不符合条件的(如材料缺失、不属于管辖范围),会一次性告知补正。
提示:若被告下落不明,法院可能要求原告先宣告失踪(需公告3个月),再启动离婚程序。
三、诉前调解:多数案件的“缓冲带”
2021年《民法典》实施后,诉前调解成为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。法院收到案件后,会先将案件移交调解组织(如社区、妇联调解员)或由法官主持调解。
调解可能出现三种结果:
和好:双方自愿继续婚姻关系,原告撤诉;
协议离婚:达成一致意见,签署《离婚调解书》(与离婚证同等法律效力);
进入审理:调解失败,案件转入正式审理阶段。
关键作用:调解能减少对抗性,降低对子女、家庭关系的二次伤害,多数案件在此阶段解决。
四、审理:法庭上的“情感与证据博弈”
若调解失败,案件进入审理阶段,主要包括:
庭前准备:法院送达传票(明确开庭时间、地点),双方提交证据(需在举证期内完成),法院可能组织证据交换。
庭审流程:
法庭调查:法官询问双方婚姻基础、矛盾起因、感情现状等;原告举证(如家暴证据、分居证明),被告质证;
法庭辩论:双方围绕“感情是否破裂”“子女抚养归属”“财产分割合理性”等焦点展开辩论;
最后陈述:双方表达对婚姻的态度(如是否坚持离婚、对子女的期望等)。
核心判断: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关键是“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”(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)。若存在重婚、家暴、赌博恶习屡教不改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情形,法院可认定感情破裂,直接判离;若首次起诉无上述情形,可能判“不准离婚”。
五、判决与执行:尘埃落定后的“法律约束”
一审判决:若法院认定感情破裂,会出具《离婚判决书》(无需再领离婚证);若未判离,原告需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(被告起诉无时间限制)。
二审程序:对一审判决不服,可在15日内上诉至上级法院,二审为终审。
执行阶段:若一方拒不履行判决(如不支付抚养费、不配合财产过户),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结语:理性维权,守护权益
诉讼离婚是一场“法律与情感”的双重考验。从起诉到判决,每一步都需以证据为支撑、以法律为准绳。建议当事人保持理性,避免激化矛盾;若涉及复杂财产(如公司股权、房产贷款)或子女抚养争议,可提前咨询律师,制定最优策略。毕竟,结束一段婚姻的最终目的,是为了开启更平静的生活——而法律,正是守护这份平静的底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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